市場準入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礎制度之一,是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的關鍵。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市場準入制度建設,對實行全國統(tǒng)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多次作出部署。近年來,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動態(tài)修訂4次,禁止許可事項相比試點階段大幅壓減約60%,“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全面確立,相關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市場活力得到有效激發(fā)。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xiàn)代化的決定》指出:“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優(yōu)化新業(yè)態(tài)新領域市場準入環(huán)境”。中辦、國辦出臺《關于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加快構建開放透明、規(guī)范有序、平等競爭、權責清晰、監(jiān)管有力的市場準入制度體系,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制度安排。
一、新形勢下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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