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超千萬,江蘇省國資委原主任周建強一審獲刑十年半
受賄超千萬,江蘇省國資委原主任周建強一審獲刑十年半
入庫時間:2021-05-31|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新京報
據(jù)江蘇高院消息,2021年5月28日,鎮(zhèn)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江蘇省國資委原主任周建強受賄案,對被告人周建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對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jīng)審理查明: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周建強利用擔任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jīng)理、黨委副書記,省國資委主任、黨委副書記的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項目合作、企業(yè)改制、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24萬余元,其中收受價值256萬余元財物屬犯罪未遂。

鎮(zhèn)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周建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受賄罪。鑒于被告人周建強到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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