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文山市紀委監(jiān)委查辦了文山城投集團毛海華、李奎、薛國奎等人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窩案,該案涉案人員達12名,采取留置措施9人,目前,受到黨紀政務(wù)處分5人,移送檢察機關(guān)審查起訴9人,是文山有史以來查辦的案情最為復(fù)雜、牽涉人員最廣、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違紀違法案件。審查起訴期間,毛海華、李奎、薛國奎等人作出了懺悔。
毛海華:“因為作為總經(jīng)理這一塊,沒帶好他們,而且給政府,也造成這么大的損失。
套了1000萬多一點點,后來用掉的是808萬,剩下的錢就還在施工單位,要是套出來我不拿他們肯定也不敢拿,所以說五個人都拿了。在他的那一塊每到一個項目,想辦法給他做的話,他都會給予一定的回扣和禮金,所以在八年期間,送的禮金大概有400來萬。到了這邊覺得自己晚年不保的地步,是自己咎由自取,感覺到自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