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供銷合作聯(lián)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李朝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廣東省供銷合作聯(lián)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李朝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入庫時間:2023-03-23|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魯網
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jiān)委對省供銷合作聯(lián)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李朝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朝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證據,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消費卡,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職務晉升中違規(guī)為他人謀取利益;毫無敬畏,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項目、企業(yè)改制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朝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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