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明確規(guī)定股東是不能隨意撤資的,因為股東一旦對公司履行完出資義務,就成了公司的注冊資本,公司的注冊資本是不能隨意抽回的,如果股東抽逃出資的話會構成抽逃出資罪的。但股東可以通過正常渠道轉出或通過減資的方式實現(xiàn)撤資目的:
一、股權轉讓;股東可以通過將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或對外轉讓給第三人,轉讓給其他股東的,可以直接簽訂轉讓協(xié)議,不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對外轉讓給第三人的,則需要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其他股東同時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在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的股權轉讓手續(xù),并備案;
二、減資,并由公司回購股權;以減資形式撤資的,需召開股東會,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形成股東會決議。在完成公司減資后,應該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減資手續(xù)。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