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對企業(yè)主、老板向北京立本信用反映:我公司跟國企合作多年,向央企、國企供給煤炭、工程、建材、消耗品以及各項服務,但是今年投標的時候、續(xù)簽合同的時候,央企國企說國家啟用了新的供應商管理信用體系,審核我公司信用無法通過,說是有訴訟記錄、歷史被執(zhí)行人記錄、歷史限高記錄和行政處罰記錄。但這些記錄都已經是歷史了,仍然影響了我公司與央企國企的合作。能不能有辦法刪除這些歷史的司法訴訟記錄和行政處罰呢?
春江水暖鴨先知。立本信用根據今年4月份國資委的相關政策,早已嗅到加強供應商信用管理的苗頭。
2021年,中央企業(yè)采購總額超過13萬億元,輻射帶動各類企業(yè)達到200余萬家。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近日表示:
(1)要深入做好央企國企供應商管理信用體系建設,2022年,將探索中央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