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背景及過程
(一)修訂的必要性。
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為我們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2016年12月,印發(fā)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這是新中國成立后,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國務院名義印發(fā)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標志著安全生產領域的改革發(fā)展進入新階段。2021年9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于人民群眾對平安的需求向往,為統(tǒng)籌發(fā)展和安全兩件大事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國務院國資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對中央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從零開始、向零奮斗”的目標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