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全面做好 規(guī)范中國共產黨黨徽黨旗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全面做好 規(guī)范中國共產黨黨徽黨旗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03-01-2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組通字[2003]14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鐵道部、民航總局政治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軍委總政治部組織部:

黨的十六大黨章規(guī)定:“中國共產黨的黨徽黨旗是中國共產黨的象征和標志。黨的各級組織和每一個黨員都要維護黨徽黨旗的尊嚴。要按照規(guī)定制作和使用黨徽黨旗。”為了落實黨章的要求,全面做好中國共產黨黨徽黨旗的規(guī)范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通過多種形式,深入宣傳十六大把黨徽黨旗寫入黨章的重要意義,宣傳規(guī)范黨徽黨旗工作的重要性及有關規(guī)定,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切實增強黨的意識,自覺使用規(guī)范的黨徽黨旗,維護黨徽黨旗的尊嚴。

二、按規(guī)定配備和使用規(guī)范的黨徽黨旗。原有黨徽黨旗凡不符合中辦發(fā)[1996]2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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