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決定
發(fā)布日期:2023-08-30|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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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8號

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決定》已于2023年7月28日經(jīng)第15次部務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李小鵬

2023年8月3日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4號)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二條第一款修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儲存、裝卸危險貨物的港口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危險貨物港口建設項目)和進行危險貨物港口作業(yè),適用本規(guī)定?!?br />
二、第三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危險貨物港口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和港口經(jīng)營人應當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和安全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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