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1999-02-13|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國辦發(fā)[1999]1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基礎設施項目,特別是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工程質量狀況,不僅關系到國家建設資金的有效使用,而且關系到國民經濟持續(xù)快速健康發(fā)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從近年來的情況看,工程質量總體上是比較好的,但由于一些地區(qū)、部門和單位忽視工程質量,違反建設程序,執(zhí)法監(jiān)督不力,建筑市場混亂,腐敗現(xiàn)象嚴重,造成惡性工程質量事故頻發(fā),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很大損失。對這些問題必須采取強有力的措施認真加以解決。經國務院同意,現(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建立和落實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

(一)建立工程質量行政領導人責任制。對基礎設施項目工程質量,實行行業(yè)主管部門、主管地區(qū)行政領導責任人制度。中央項目的工程質量,由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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