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6-10-27|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國辦函〔2016〕88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jīng)國務院同意,現(xiàn)將《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10月27日

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

1總則

1.1目的

1.2工作原則

1.3編制依據(jù)

1.4適用范圍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2.2部門職責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預警監(jiān)測

3.2信息報告

3.3分類處置

3.4債務風險事件級別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和應急處置

4.2地方政府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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