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經濟特區(qū)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市政府118號令)
珠海經濟特區(qū)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市政府118號令)
發(fā)布日期:2017-10-20|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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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118號

《珠海經濟特區(qū)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已經2017年10月10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第九屆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施行。

市長姚奕生

2017年10月20日

珠海經濟特區(qū)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基本原則,結合珠海經濟特區(qū)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包括各類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電力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及相關的附屬設施、配套的線路、管道、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等。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招標,是指各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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