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令
第11號
《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已經2022年5月19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2022年第10次室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莊榮文
2022年7月7日
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數據出境活動,保護個人信息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數據跨境安全、自由流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的安全評估,適用本辦法。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第三條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堅持事前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