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
2016年第74號
《水運建設市場監(jiān)督管理辦法》已于2016年11月30日經第28次部務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長李小鵬
2016年12月6日
水運建設市場監(jiān)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水運建設市場秩序,保障水運建設市場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水運建設活動及對水運建設市場實施監(jiān)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水運建設,是指水路運輸基礎設施包括港口、碼頭、航道及相關設施等工程建設。
第三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