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guī)定
發(fā)布日期:2018-11-23|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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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8日海關總署令第103號發(fā)布根據2010年11月26日海關總署令第198號《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guī)章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4年3月13日海關總署令第218號《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guī)章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7年12月20日海關總署令第235號公布的《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guī)章的決定》第三次修正根據2018年4月28日海關總署令第238號《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guī)章的決定》第四次修正根據2018年5月29日海關總署令第240號《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guī)章的決定》第五次修正根據2018年11月23日海關總署令第243號《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guī)章的決定》第六次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進出口貨物的申報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下簡稱《海關法》)及國家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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