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發(fā)布日期:2023-04-26|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于2023年4月26日修訂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

2023年4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訂)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安全防范

第三章??調查處置

第四章??保障與監(jiān)督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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