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促進城市消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促進城市消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1-10-23|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粵府辦〔2021〕36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促進城市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商務廳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0月23日

關于促進城市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落實全省貿易高質量發(fā)展大會精神,推進粵港澳大灣區(qū)國際消費樞紐建設,加快培育完整內需體系,進一步優(yōu)化消費供給,釋放消費潛力,增強消費動能,提振消費信心,全面促進消費,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壯大市場主體

1.積極培育優(yōu)質零售、電商平臺、品牌運營企業(yè)和郵政快遞龍頭企業(yè),設立全球總部、地區(qū)總部、功能型總部、采購中心、結算中心、航空快遞貨運樞紐、大型快件分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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