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印發(fā)《駐外機構國有資產管理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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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07-12-20|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駐外機構國有資產管理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

財行[2007]559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有關人民團體:

為了規(guī)范和加強駐外機構國有資產管理,根據(jù)《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我們制定了《駐外機構國有資產管理暫行實施辦法》。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我部反映。

附件:駐外機構國有資產管理暫行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駐外機構國有資產管理暫行實施辦法

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和加強駐外機構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保障駐外機構履行職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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