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建設使用臨時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建設使用臨時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4-10-19|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建設使用臨時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辦函〔2024〕2159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切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wěn)定經濟增長的決策部署,針對地方和企業(yè)反映的基礎設施建設使用臨時用地政策訴求,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減輕企業(yè)用地負擔,更好保障重大項目用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臨時用地期限差異化管理

能源(含能源基礎設施建設中的油氣探采合一涉及的鉆井及配套設施)、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使用臨時用地,首次申請使用期限不滿四年的,用地單位可申請繼續(xù)使用,總期限不超過四年。申請繼續(xù)使用的臨時用地,應當符合臨時 ……
繼續(xù)閱讀(剩余:57.94%)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1124520241029N
? 2003-2024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