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進一步加強黨政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改進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促進科學發(fā)展,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考核規(guī)定(試行)》和中央組織部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堅持黨管干部、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上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安排部署年度考核工作,審批考核結果。同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含辦事機構、派出機構、直屬機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年度考核。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