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市場監(jiān)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輕型汽車能源消耗量標示管理的通知
工信廳聯通裝〔2024〕43號
各有關企業(yè):
為進一步規(guī)范輕型汽車能源消耗量標示管理,完善汽車能源消耗量公示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汽車生產企業(yè)或進口汽車經銷商應保證其輕型汽車產品在銷售時粘貼有輕型汽車能源消耗量標識(以下簡稱能耗標識)。
二、能耗標識的內容、格式、材質和粘貼等應符合《輕型汽車能源消耗量標識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車》(GB22757.1-2023)、《輕型汽車能源消耗量標識第2部分:可外接充電式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和純電動汽車》(GB22757.2-2023)要求;在汽車產品自身以外其它場所使用能耗標識時,可等比例放大或縮小。
三、能耗標識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