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印發(fā)《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印發(fā)《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4-04-0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發(fā)改環(huán)資規(guī)〔2024〕337號

中直管理局,國管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fā)展改革委: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和規(guī)范污染治理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提高中央資金使用效益,調動社會資本參與污染治理的積極性,我們制定了《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現予以印發(fā),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2024年3月17日

附件:

《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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