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宣傳提綱的通知
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宣傳提綱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1-07-2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各副省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

2010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稱《社會保險法》)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由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35號主席令予以頒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渡鐣kU法》是繼勞動合同法、就業(yè)促進法、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之后,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領域又一部支架性法律。《社會保險法》的頒布實施,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的集中體現(xiàn),對于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fā)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做好《社會保險法》的宣傳普及工作,我們編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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