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
海南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
發(fā)布日期:2013-10-1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2013年7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告第8號

《海南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已由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于2013年7月30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7月30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健全公共財政職能,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fā)展,保護繳款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qū)域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收入、社會保障基金、債務收入、住房公積金以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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