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印發(fā)《1992年地方國有資產報表評比辦法》的通知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印發(fā)《1992年地方國有資產報表評比辦法》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1993-05-10|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關于印發(fā)《1992年地方國有資產報表評比辦法》的通知

國資綜發(fā)(1993)2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局(辦公室、處):

為搞好1992年度國有資產報表的匯審工作,現將《1992年地方國有資產報表評比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按照我局《1992年國有資產年度匯總報表格式及編制說明》(國資綜發(fā)〔1992〕61號文)的要求,認真做好1992年報表的匯總、編制工作。

附件:1992年地方國有資產報表評比辦法

一、評比對象和范圍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上報國家局的1992年六類國有資產年度匯總報表和軟盤。

二、評比要求

各地區(qū)報表,必須按照國家局下發(fā)的《國有資產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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