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印發(fā)《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的通知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印發(fā)《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1992-07-1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關于印發(fā)《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的通知

國資辦發(fā)(1992)36號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三章評估程序

第四章評估方法

第五章中外合資、合作資產評估

第六章股份制企業(yè)資產評估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1991年91號令發(fā)布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制定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執(zhí)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轉告我局。

根據《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對從事資產評估業(yè)務的單位,由國務院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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