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條例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條例
發(fā)布日期:2007-03-29|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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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條例》是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印發(fā)的文件,2006年12月22日由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07年3月29日經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準。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條例通過時間2006年12月22日地點成都市通過會議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目錄

1修訂信息

2文件全文

修訂信息

2006年12月22日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07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準

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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