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委關于發(fā)布《推薦性國家標準立項評估辦法(試行)》的公告
國家標準委關于發(fā)布《推薦性國家標準立項評估辦法(試行)》的公告
發(fā)布日期:2016-03-2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2016年第1號

國家標準委關于發(fā)布《推薦性國家標準立項評估辦法(試行)》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加強推薦性國家標準立項管理,國家標準委制定了《推薦性國家標準立項評估辦法(試行)》,現(xiàn)予以發(fā)布,自2016年3月28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國家標準委

2016年3月28日

附件

推薦性國家標準立項評估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加強推薦性國家標準立項管理,提高標準的科學性、系統(tǒng)性和協(xié)調性,從源頭上確保標準質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推薦性國家標準立項評估是指國家標準化管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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