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發(fā)布日期:2017-11-04|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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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七十八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17年11月4日修訂通過,現(xiàn)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

2017年11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標準的制定

第三章標準的實施

第四章監(jiān)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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