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辦[2003]27號
頒布日期:20030224 實施日期:20030224 頒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經貿委、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依法破產的國有企業(y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實行經濟補償和社會保障有關問題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關于依法破產的國有企業(y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實行經濟補償和社會保障有關問題的意見
(省經貿委、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二00三年二月)
為妥善解決依法破產國有企業(yè)有關職工的經濟補償和社會保障問題,推動結構調整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結合我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