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實施辦法
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實施辦法
發(fā)布日期:2013-04-09|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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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268號

《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實施辦法》已經2013年3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4月9日

附件:

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實施《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移民安置實行開發(fā)性移民和先移民后建設方針,將前期補償補助與后期扶持相結合,保障移民合法權益,使移民生活達到或超過原有水平。

第三條移民安置工作實行政府領導、分級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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