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資委2006年度公務員考錄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二)
字體:| 下載 收藏 | 語音播報
返回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文件
發(fā)布時間:2005-10-24
關于國資委2006年度公務員考錄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二)
根據考生填寫報名表的情況,特做如下提示:

1、我委招考職位所要求的企業(yè)工作經歷,包括各種規(guī)模、各種類型的企業(yè)。

2、考生填寫報名表時,務必將自己的企業(yè)工作年限填寫在“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年限”欄目中。

3、在職人員報考,請將本人所獲得學位填寫在備注欄中。

4、在職學習的經歷和兼職經歷務必注明,以免與全日制學習經歷和正式工作經歷混淆。


國資委人事局調配處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
繼續(xù)閱讀(剩余:0%)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21131920201023N
? 2003-2024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